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2019-03-22 16:32:53
如何看待百家号小程序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上海警方破获今年涉案人员最多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记者随警围剿6团伙40余人;北京税务不合规的物流老板已被抓160人;南京破获22.6亿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1亿,公司老总被判15年……税务问题,可以说也是物流业的一大痛点、难点。一方面,很多物流人对此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很多一知半解的老板,一不小心就挣了小钱,栽了大跟头!本文根据行业税务专家——王坚,在卡车之家主办的《2018物流行业“钱”瞻论坛》上的讲话,对中、小物流的涉税风险,以及如何破局,做出整理。王坚:物流企业涉税风险之视频解读物流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物流企业涉及的税种还是相对较多的,首当其冲应该关注的就是增值税,这个我们会重点谈。除此之外呢,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购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如果你有土地,还会有土地使用税。增值税涉税风险为什么要把增值税单独拿出来解读呢?用王坚的话说,因为其他主要的税都不涉刑!也就是说出了问题,最差的结果,也就是企业倒闭。大多数情况,企业罚点款,补缴点滞纳金,问题都不是很大。但是“增值税”,如果你犯了规,那是要抓人的!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国家明确达到一定数额,一定得判实刑,连缓刑的机会都没有。“我们出来是做生意的,别钱没赚到几个,结果呢,把自己弄进监狱去了,我觉得这个特别划不来。”一、法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2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总的来说呢,就是“让他人给自己开”不行、“自己给别人开”也不行、甚至连“介绍他人开”都不行,这都叫违反增值税的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37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零五条: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你购买、出售增值税发票的,通通都是违法!如果是说既购买又出售,好比说我们有些物流公司即买了进项、又出售这个发票,那么显然,就分别按照本法第205条、207条、208条规定定罪处罚。那么我们总结一下:1、买也算犯罪、卖也算犯罪,有一桩算一桩。2、“让他人给自己开”不行;“自己给别人开”也不行;甚至作为一个中间人,“介绍他人开”都不行。二、数额认定前文的刑法里面都讲有提到,“情节严重的”、“特别严重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应该如何处理。那么到底多少算较大?多少算巨大呢?1、数额较大:50万税款。2、数额巨大:250万税款。举个例子,假设咱们运费发票是100万,因为增值税税率是11%,也就是说,100万以上就已经10万以上税额了。三、量刑标准1、哪些情况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2、哪些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哪些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依然用上面的例子:因为增值税税率是11%,也就是说,100万以上就已经10万以上税额了。假设今天你们开了一张100万以上的发票,国家认定你是虚开的。套这条,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基准量刑是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6000元加一个月。开了多少发票,该蹲进去几年,就这么简单,套这个数字就能算出来。4、哪些情况不能缓刑?(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这里划个重点:什么是虚开?给他人开叫虚开、拿到买的进项也叫虚开、介绍他人开也叫虚开!举个例子来说,比如你买了200万油的发票,油的进项大家都知道,大概是17%的样子。实际是除以1.17乘以17%,所以大概在15%~14%点几。也就是你买了200万的油票进项,就有30万的税金。30万的税金!!对不起兄弟,不瞒你讲,实刑!没得跑!30万根据这条算一算,可能是8年(有期徒刑),还没得缓刑的,里面就蹲8年。控制风险的关键说到这个风险如何控制,就不得不说,为什么国家对增值税把控如此严重?这个实际上是有一个背景的:1994年的时候,国家增值税改革。当时不像现在,有一整套电脑网络,所以当时发票都是手开的。那开了这个增值税发票,这边开了那边就可以去抵扣。一抵扣,实际上就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由此可见,控制风险的关键点在何处呢?1、有无真实业务:开具的发票是否有依据。比如说,哪怕我们运了一车钻石,价值很高,客户愿意给100万运费。咱们确实和客户签了合同的,这合同确确实实就是100万。没问题,那就开发票,就开100万,因为我们有真实的业务背景。2、成本和进项是否真实比如说我们加了100块钱油,然后让加油站帮我开120块的发票,然后20块钱再倒给我。这种情况,在有些物流公司是很常见的。这个事情实际上是风险很大的。当然,20块钱可能没什么。一旦是20万呢?是200万呢?由此可见的是,如果你一直到外面开票,说明这企业也做不大!!!原因很简单,因为企业越大风险就越大。如果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企业,捯饬几十块钱的发票,那可能是说没什么太大的风险。但如果说,你这个数额放大10倍20倍,这个刑最后变成无期徒刑了,这个事情就麻烦了。所以你还敢做大吗?还能做大吗?躲不开的重重困局然而说句实话,有人形容这个事情,叫做“逼良为娼”。比如说我开了家公司,我定期要缴纳税款。与此同时,我企业的各项成本、开支也都是可以做进项抵扣的。然而在咱们物流行业,这层层盘剥的局面也就不多提了,很多环节的成本都是给不了进项抵扣的发票的。比如说,物流公司找个体司机承运,个体司机开不了这个发票,企业也没法取得合适的成本和进项;我们油费啊路桥费啊修理费啊,等等就这些东西,我们没法取得这个发票,也就只能出去买;还有一些专线公司,我们给了他货,然后他又没办法给我们开发票,也就只能去买;还有装卸工也没发票,也就只能去买;……物流作业涉及多个环节,都是真实支出的成本,然而很多环节又没法开票,也就没法让我们做进项抵扣。如何应对?1、据实际业务、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千万不要多开,多开这就叫虚开。2、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取得成本和进项发票。3、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合理避税。4、使用个体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时,合理用好三张票。(油票、路桥票和其他)怎么用好呢?2017年8月14号出了个30号公告,算是为物流企业使用个体司机来承运,指明了一条大路。根据公告: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听起来有点拗口,简单来说,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实际上也是纳税人。当纳税人(物流企业)以承运人身份和客户签订协议的,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个体司机)完成全部或者部分运输业务的时候,我们自行采购来让个体司机使用的成品油、过桥过路费是有办法抵扣的。综上:1、油票发生业务时,产生的油费、物流企业就给司机一张油卡去用。消费完以后,物流企业就获得了成本和进项。(这里可能个体户要对油卡各种抱怨,一方面呢,是大家都不容易,都是被逼的。另一方面,运货之前消费油卡,跟拿油卡结算运费还是有区别的。有关个体户的角度,我们后续会再出一篇。)2、路桥票把路桥费直接打到ETC卡里,然后所消耗的成本和进项,物流企业就获得了成本和进项。3、其他(第三张票)假设一笔运输业务中,30%的成本是油费、30%的业务是路桥,通过以上办法解决。那还有40%要怎么办?目前比较合理的做法,是让个体司机,以某个人或者某一组人去注册成为一个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然后他们就可以开具发票,这样的话,谁来查,都不用怕。通过以上三张票,最终三方物流公司的赋税大概会在5到6个点左右。如果业务量大的话,还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注册地点。现在有些注册地点退税的比例也还可以,举个例子来说,哪怕就只能退上30%到40%,算下来,你交6个点能退30%,也有两个点退回来了,物流企业实际才承担到4个点。实际上,比外面买发票的税赋还要低,并且既合理又合法,也降低了我们实实在在的税赋。(素材来源:王坚物流八卦女整理发布)本文附图:
该话题由百家号作者卡车之家「简介:中国商用车垂直门户,互动服务平台」整理发布。
更多有关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的讨论请扫码关注百家号小程序签约作者「卡车之家」
上海警方破获今年涉案人员最多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记者随警围剿6团伙40余人;北京税务不合规的物流老板已被抓160人;南京破获22.6亿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税款1亿,公司老总被判15年……税务问题,可以说也是物流业的一大痛点、难点。一方面,很多物流人对此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很多一知半解的老板,一不小心就挣了小钱,栽了大跟头!本文根据行业税务专家——王坚,在卡车之家主办的《2018物流行业“钱”瞻论坛》上的讲话,对中、小物流的涉税风险,以及如何破局,做出整理。王坚:物流企业涉税风险之视频解读物流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物流企业涉及的税种还是相对较多的,首当其冲应该关注的就是增值税,这个我们会重点谈。除此之外呢,还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购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如果你有土地,还会有土地使用税。增值税涉税风险为什么要把增值税单独拿出来解读呢?用王坚的话说,因为其他主要的税都不涉刑!也就是说出了问题,最差的结果,也就是企业倒闭。大多数情况,企业罚点款,补缴点滞纳金,问题都不是很大。但是“增值税”,如果你犯了规,那是要抓人的!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国家明确达到一定数额,一定得判实刑,连缓刑的机会都没有。“我们出来是做生意的,别钱没赚到几个,结果呢,把自己弄进监狱去了,我觉得这个特别划不来。”一、法律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2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总的来说呢,就是“让他人给自己开”不行、“自己给别人开”也不行、甚至连“介绍他人开”都不行,这都叫违反增值税的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37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零五条: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你购买、出售增值税发票的,通通都是违法!如果是说既购买又出售,好比说我们有些物流公司即买了进项、又出售这个发票,那么显然,就分别按照本法第205条、207条、208条规定定罪处罚。那么我们总结一下:1、买也算犯罪、卖也算犯罪,有一桩算一桩。2、“让他人给自己开”不行;“自己给别人开”也不行;甚至作为一个中间人,“介绍他人开”都不行。二、数额认定前文的刑法里面都讲有提到,“情节严重的”、“特别严重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应该如何处理。那么到底多少算较大?多少算巨大呢?1、数额较大:50万税款。2、数额巨大:250万税款。举个例子,假设咱们运费发票是100万,因为增值税税率是11%,也就是说,100万以上就已经10万以上税额了。三、量刑标准1、哪些情况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2、哪些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哪些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依然用上面的例子:因为增值税税率是11%,也就是说,100万以上就已经10万以上税额了。假设今天你们开了一张100万以上的发票,国家认定你是虚开的。套这条,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基准量刑是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6000元加一个月。开了多少发票,该蹲进去几年,就这么简单,套这个数字就能算出来。4、哪些情况不能缓刑?(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这里划个重点:什么是虚开?给他人开叫虚开、拿到买的进项也叫虚开、介绍他人开也叫虚开!举个例子来说,比如你买了200万油的发票,油的进项大家都知道,大概是17%的样子。实际是除以1.17乘以17%,所以大概在15%~14%点几。也就是你买了200万的油票进项,就有30万的税金。30万的税金!!对不起兄弟,不瞒你讲,实刑!没得跑!30万根据这条算一算,可能是8年(有期徒刑),还没得缓刑的,里面就蹲8年。控制风险的关键说到这个风险如何控制,就不得不说,为什么国家对增值税把控如此严重?这个实际上是有一个背景的:1994年的时候,国家增值税改革。当时不像现在,有一整套电脑网络,所以当时发票都是手开的。那开了这个增值税发票,这边开了那边就可以去抵扣。一抵扣,实际上就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由此可见,控制风险的关键点在何处呢?1、有无真实业务:开具的发票是否有依据。比如说,哪怕我们运了一车钻石,价值很高,客户愿意给100万运费。咱们确实和客户签了合同的,这合同确确实实就是100万。没问题,那就开发票,就开100万,因为我们有真实的业务背景。2、成本和进项是否真实比如说我们加了100块钱油,然后让加油站帮我开120块的发票,然后20块钱再倒给我。这种情况,在有些物流公司是很常见的。这个事情实际上是风险很大的。当然,20块钱可能没什么。一旦是20万呢?是200万呢?由此可见的是,如果你一直到外面开票,说明这企业也做不大!!!原因很简单,因为企业越大风险就越大。如果真的是很小很小的企业,捯饬几十块钱的发票,那可能是说没什么太大的风险。但如果说,你这个数额放大10倍20倍,这个刑最后变成无期徒刑了,这个事情就麻烦了。所以你还敢做大吗?还能做大吗?躲不开的重重困局然而说句实话,有人形容这个事情,叫做“逼良为娼”。比如说我开了家公司,我定期要缴纳税款。与此同时,我企业的各项成本、开支也都是可以做进项抵扣的。然而在咱们物流行业,这层层盘剥的局面也就不多提了,很多环节的成本都是给不了进项抵扣的发票的。比如说,物流公司找个体司机承运,个体司机开不了这个发票,企业也没法取得合适的成本和进项;我们油费啊路桥费啊修理费啊,等等就这些东西,我们没法取得这个发票,也就只能出去买;还有一些专线公司,我们给了他货,然后他又没办法给我们开发票,也就只能去买;还有装卸工也没发票,也就只能去买;……物流作业涉及多个环节,都是真实支出的成本,然而很多环节又没法开票,也就没法让我们做进项抵扣。如何应对?1、据实际业务、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千万不要多开,多开这就叫虚开。2、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取得成本和进项发票。3、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合理避税。4、使用个体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时,合理用好三张票。(油票、路桥票和其他)怎么用好呢?2017年8月14号出了个30号公告,算是为物流企业使用个体司机来承运,指明了一条大路。根据公告: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听起来有点拗口,简单来说,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实际上也是纳税人。当纳税人(物流企业)以承运人身份和客户签订协议的,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委托实际承运人(个体司机)完成全部或者部分运输业务的时候,我们自行采购来让个体司机使用的成品油、过桥过路费是有办法抵扣的。综上:1、油票发生业务时,产生的油费、物流企业就给司机一张油卡去用。消费完以后,物流企业就获得了成本和进项。(这里可能个体户要对油卡各种抱怨,一方面呢,是大家都不容易,都是被逼的。另一方面,运货之前消费油卡,跟拿油卡结算运费还是有区别的。有关个体户的角度,我们后续会再出一篇。)2、路桥票把路桥费直接打到ETC卡里,然后所消耗的成本和进项,物流企业就获得了成本和进项。3、其他(第三张票)假设一笔运输业务中,30%的成本是油费、30%的业务是路桥,通过以上办法解决。那还有40%要怎么办?目前比较合理的做法,是让个体司机,以某个人或者某一组人去注册成为一个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然后他们就可以开具发票,这样的话,谁来查,都不用怕。通过以上三张票,最终三方物流公司的赋税大概会在5到6个点左右。如果业务量大的话,还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注册地点。现在有些注册地点退税的比例也还可以,举个例子来说,哪怕就只能退上30%到40%,算下来,你交6个点能退30%,也有两个点退回来了,物流企业实际才承担到4个点。实际上,比外面买发票的税赋还要低,并且既合理又合法,也降低了我们实实在在的税赋。(素材来源:王坚物流八卦女整理发布)本文附图:
该话题由百家号作者卡车之家「简介:中国商用车垂直门户,互动服务平台」整理发布。
更多有关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的讨论请扫码关注百家号小程序签约作者「卡车之家」
标签:百家号,话题,讨论
「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热议话题订阅
方法1:微信扫描百家号Lite小程序码即可订阅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方法2:微信搜索百家号Lite小程序名称进入,即可订阅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方法3:微信网页访问即速商店,长按识别百家号Lite小程序码即可订阅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
百家号Lite小程序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由百家号Lite原创摘录于微信小程序商店shop.jisuapp.cn,转载请注明出处。
百家号Lite热议话题「虚开增值税被罚的倾家荡产物流公司到底如何规避涉税风险?」由百家号Lite开发者向微信用户提供,并对本服务内容、数据资料及其运营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百家号Lite小程序
更新时间:2019-03-22 16:32:59
悲天悯人的境界就是,
>湘西土家吊脚楼的故事
>“4·20”芦山地震5周年:龙门古镇展新颜
>“512”汶川地震:十年生死两茫茫
>“85度C”要凉了?被多家外卖平台下架!网友:就是因为她!母公司竟然这么说……
>“90后”方汉奇:用66年把冷板凳坐热
>“Hold住姐”:我终于hold住了自己的婚姻!
>“N字鞋”江湖:十亿财富与背后的乡土
>“POS机刷卡套现”有陷阱,老板莫名其妙被骗走了3000元
>“XXOO”是啥意思?我猜你是不懂的嘿嘿嘿
>“一代枭雄”曹操最经典的八首诗
>“一分一段表”你真的能看懂吗?
>“一夜情”最容易发生的十个地方, 排在榜首必去!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样的险关隘口中国也就只有这几个
>“一秒之内变格格”谢依霖无预警宣布婚讯
>